一句話原則
初談不急著簽,正式 DD 要分層;核心機密、客戶明細、合約原文與技術細節,不應在沒有保護措施前完整揭露。
三層揭露,比「要不要簽」更重要
第一層:可公開或低敏資料
公開版 Pitch Deck、公司簡介、產品截圖、公開新聞、已公開客戶案例。通常可先用來開啟對話,不一定一開始就要求 NDA。
第二層:投資人初步判斷資料
摘要式營收、客戶類型、產品 roadmap、募資用途、團隊背景。可採去識別化、區間化或只揭露摘要,不急著提供原始合約與完整明細。
第三層:正式 DD 資料
完整 Data Room、客戶名單、合約、報價、毛利、薪資、股東協議、技術文件、未申請專利的核心內容。進入此層前,通常應先簽 NDA 或至少設定明確權限與揭露紀錄。
什麼時候可以主動要求 NDA?
台灣與美國常態怎麼看?
台灣:看資料性質與保護措施
台灣營業秘密法重視資料是否非一般人所知、是否有經濟價值、是否已採取合理保密措施。NDA、權限控管、遮蔽資料與揭露紀錄,都可以成為保護措施的一部分,但實際判斷仍需由專業顧問確認。
美國:早期 VC pitch 常不先簽
美國 VC 語境中,早期 pitch 常見不先簽 NDA,因投資人會接觸大量相似題目。但這不代表任何敏感資料都應直接給出;進入正式 DD、策略合作或特定機密揭露時,仍會回到文件與資料控管。
創辦人可以這樣說
「我們可以先提供公開版 Pitch Deck 和摘要資料。若進入正式 DD、需要看完整客戶明細、合約或技術文件,我們會再開放分層 Data Room,並請雙方先確認 NDA 與資料使用範圍。」
常見問題
新創募資一開始就要請投資人簽 NDA 嗎?
不一定。美國 VC 慣例常見早期 pitch 不先簽 NDA;台灣實務則更看資料敏感度與對方關係。共同原則是:公開版 Pitch Deck 可先談,進入完整 DD 或揭露核心機密前再提高保護層級。
NDA 簽了就一定安全嗎?
不是。NDA 只是保護措施之一,實際效力取決於文件文字、適用法律、證據保存、揭露紀錄與資料本身是否具備保護要件。敏感資料仍應分層揭露、遮蔽、控管下載權限。
哪些資料不應在未簽 NDA 前提供?
通常包含完整客戶名單、合約原文、報價與毛利、未公開技術、原始碼、尚未申請專利的內容、股東協議、薪資、訴訟與第三方保密資料。實際揭露方式應由律師或相關專業顧問確認。
讀完這篇,下一步看這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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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 Pitch、NDA、Term Sheet 到 Data Room,依照目前溝通階段選下一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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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步行動
先整理資料,再找顧問確認
法律、會計、稅務、股權或合約效力,不要只靠文章自行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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